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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省反馈督察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4月13日向广东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反馈会由马兴瑞省长主持,陆浩组长通报督察意见,胡春华书记作表态发言,翟青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广东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提出的“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体要求,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强化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排头兵。

广东省注重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研究出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等重要文件;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年9月专门成立由省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珠三角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统筹推进全省水污染治理工作。省政府常务会每两个月专题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能够落实到位。特别是在大气环境治理上早谋划、早行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机制。珠三角地区在全国三个大气污染重点防控区率先整体达标,创建了国家重点城市群空气质量达标改善的成功模式,为全国大气污染治理树立了标杆。

广东省注重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全国率先建立实施生态严格控制区空间管制政策;在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过程中,加强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在珠三角地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实施资源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严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在全国率先对火电行业实施大气主要污染物“倍量替代”。201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以上,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40.5%,不仅增强了区域经济竞争力,也从源头上降低了污染排放总量。

广东省积极探索生态补偿制度,与广西、福建、江西分别签订省际生态补偿协议。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在全国率先实施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评价体系。颁布了《关于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工作的决定》,为解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选址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

广东省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群众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7年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4350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6248家,立案处罚3346家,罚款1.38亿元,拘留118人,约谈1252人,问责684人。

督察指出,广东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任务更加繁重,有效治理难度加大,环境质量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环境保护推进落实存在薄弱环节

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失之以宽,导致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环境保护的压力感受不足。在环境质量考核子项中,对完成跨界河流污染治理工作任务的有加分,对没有完成的无扣分,难以对地方形成压力;在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考核子项中,要求对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重点项目未批先建等问题予以扣分,但2015年实际考核中,有些地市没有扣分到位,考核作用难以发挥。2013-2014年,广东省对广佛交界河流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但在水质继续恶化的情况下解除省级挂牌,工作流于形式。

不担当、不敢担当问题也比较突出,遇到问题“绕着走”。粤东地区一些地市在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工作不细、不实,群众意见很大。汕头市潮阳区垃圾处理设施三年三次变更选址,至督察组进驻时仍未开工,导致区域垃圾无序堆放,污染问题突出。一些地方在处理群众环境诉求时,态度消极、久拖不决,常常使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统筹协同不够,一些地方治水工作急功近利,治标不治本,导致钱花了,活干了,但效果甚微。深圳市在茅洲河等流域污染治理中,大量采取箱涵截污,导致清污不分、雨污不分,截污效果大打折扣。还有一些地方在工作中缺乏久久为功的韧劲,治一阵、松一阵。广州市曾先后投入300多亿用于水污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后续措施没有跟上,工作缺乏连续性,导致污染反弹,截至督察时,全市51条重点河涌中有35条为黑臭水体。

2、部分地区水污染问题突出

2016年全省69条主要河流124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由2013年的85.5%,下降为77.4%。广东省“十二五”规划要求建成污水收集管网1.4万公里,但实际只完成9000余公里。广州市“十二五”计划建设1884公里污水管网,实际建成590公里,只完成目标任务的31%。截至2016年底,深圳市污水管网缺口达4600多公里,全市污水收集率不足50%。中山市2012年以来投资约21亿元建成949公里管网,但由于工程质量不高,全市污水收集率没有提高。

部分河流污染严重,汕头、揭阳两市长期以来存在等靠要思想,练江治理计划年年落空,应于2015年底建成的5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3个污泥处置中心、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2座垃圾填埋场无害化改造工程等无一建成,每天约62万吨生活污水直排环境。茅洲河治理整体谋划和系统推进不够,截至督察时,深圳、东莞两市每天仍有约45万吨生活污水直排环境。广州市每天仍有47万吨生活污水直排流溪河或其支流,加之流域内禁养区有300余家畜禽养殖场未清理到位,导致流溪河89条一级支流中46条水质为劣Ⅴ类,干流人和断面水质由2013年Ⅳ类下降为2016年劣Ⅴ类,江村断面水质长期为劣Ⅴ类,2016年氨氮浓度较2013年上升66%。

3、部分地区环境问题突出

东莞市城市污水管网“十二五”规划要求建设1080公里,仅完成240公里,37座污水处理厂中35座管网建设未配套到位,长期从185条河涌抽水处理。石马河污染反弹,下游河口断面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较2012年上升123%和122%。“十二五”规划建设的14个固体废物处置工程,到2016年底仍有7个未建成投运。

潮州市应于2015年底建成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但目前仍处在设备调试阶段,其配套5.7公里污水收集干管至今无实质性进展,每天约15万吨污水直排。潮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自2002年建成投运以来一直未配套建成污水主管网,长期利用三利溪收纳、输送污水,导致三利溪又黑又臭,群众意见很大。为了治理三利溪黑臭问题,该市不从建管截污上想办法,而采取从韩江调水稀释,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另外,潮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潮安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饶平县大湖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严重滞后,潮安区大肚坑垃圾临时堆放点每天堆放垃圾量达800吨,无防渗措施,渗滤液直排。

云浮市新兴江流域新兴县内1.7万余家养殖场及散养户绝大部分仅配套简易治污设施,大量养殖废水直排;新兴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每天约2万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导致新兴江陈舍断面水质从2013年Ⅱ类快速恶化为2016年Ⅴ类。

另外,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规划边界与实际管控边界不一致,历史形成的4800多公顷养殖场没有清退,以及局部侵占或破坏红树林等问题。惠州惠东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开发旅游项目,大面积挖山毁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韶关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源和平黄石坳省级自然保护区、揭阳桑浦山-双坑省级自然保护区等也存在违规旅游开发和采矿行为。

督察要求,广东省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系统、科学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狠抓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切实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水平。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广东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广东省委、省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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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省反馈督察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4月13日向广东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反馈。反馈会由马兴瑞省长主持,陆浩组长通报督察意见,胡春华书记作表态发言,翟青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认为,广东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提出的“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体要求,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强化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排头兵。

广东省注重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研究出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等重要文件;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年9月专门成立由省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珠三角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统筹推进全省水污染治理工作。省政府常务会每两个月专题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能够落实到位。特别是在大气环境治理上早谋划、早行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机制。珠三角地区在全国三个大气污染重点防控区率先整体达标,创建了国家重点城市群空气质量达标改善的成功模式,为全国大气污染治理树立了标杆。

广东省注重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全国率先建立实施生态严格控制区空间管制政策;在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过程中,加强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在珠三角地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实施资源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严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在全国率先对火电行业实施大气主要污染物“倍量替代”。201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以上,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40.5%,不仅增强了区域经济竞争力,也从源头上降低了污染排放总量。

广东省积极探索生态补偿制度,与广西、福建、江西分别签订省际生态补偿协议。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在全国率先实施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评价体系。颁布了《关于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工作的决定》,为解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选址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

广东省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群众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7年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4350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6248家,立案处罚3346家,罚款1.38亿元,拘留118人,约谈1252人,问责684人。

督察指出,广东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任务更加繁重,有效治理难度加大,环境质量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环境保护推进落实存在薄弱环节

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失之以宽,导致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环境保护的压力感受不足。在环境质量考核子项中,对完成跨界河流污染治理工作任务的有加分,对没有完成的无扣分,难以对地方形成压力;在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考核子项中,要求对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重点项目未批先建等问题予以扣分,但2015年实际考核中,有些地市没有扣分到位,考核作用难以发挥。2013-2014年,广东省对广佛交界河流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但在水质继续恶化的情况下解除省级挂牌,工作流于形式。

不担当、不敢担当问题也比较突出,遇到问题“绕着走”。粤东地区一些地市在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工作不细、不实,群众意见很大。汕头市潮阳区垃圾处理设施三年三次变更选址,至督察组进驻时仍未开工,导致区域垃圾无序堆放,污染问题突出。一些地方在处理群众环境诉求时,态度消极、久拖不决,常常使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统筹协同不够,一些地方治水工作急功近利,治标不治本,导致钱花了,活干了,但效果甚微。深圳市在茅洲河等流域污染治理中,大量采取箱涵截污,导致清污不分、雨污不分,截污效果大打折扣。还有一些地方在工作中缺乏久久为功的韧劲,治一阵、松一阵。广州市曾先后投入300多亿用于水污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后续措施没有跟上,工作缺乏连续性,导致污染反弹,截至督察时,全市51条重点河涌中有35条为黑臭水体。

2、部分地区水污染问题突出

2016年全省69条主要河流124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由2013年的85.5%,下降为77.4%。广东省“十二五”规划要求建成污水收集管网1.4万公里,但实际只完成9000余公里。广州市“十二五”计划建设1884公里污水管网,实际建成590公里,只完成目标任务的31%。截至2016年底,深圳市污水管网缺口达4600多公里,全市污水收集率不足50%。中山市2012年以来投资约21亿元建成949公里管网,但由于工程质量不高,全市污水收集率没有提高。

部分河流污染严重,汕头、揭阳两市长期以来存在等靠要思想,练江治理计划年年落空,应于2015年底建成的5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3个污泥处置中心、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2座垃圾填埋场无害化改造工程等无一建成,每天约62万吨生活污水直排环境。茅洲河治理整体谋划和系统推进不够,截至督察时,深圳、东莞两市每天仍有约45万吨生活污水直排环境。广州市每天仍有47万吨生活污水直排流溪河或其支流,加之流域内禁养区有300余家畜禽养殖场未清理到位,导致流溪河89条一级支流中46条水质为劣Ⅴ类,干流人和断面水质由2013年Ⅳ类下降为2016年劣Ⅴ类,江村断面水质长期为劣Ⅴ类,2016年氨氮浓度较2013年上升66%。

3、部分地区环境问题突出

东莞市城市污水管网“十二五”规划要求建设1080公里,仅完成240公里,37座污水处理厂中35座管网建设未配套到位,长期从185条河涌抽水处理。石马河污染反弹,下游河口断面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较2012年上升123%和122%。“十二五”规划建设的14个固体废物处置工程,到2016年底仍有7个未建成投运。

潮州市应于2015年底建成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但目前仍处在设备调试阶段,其配套5.7公里污水收集干管至今无实质性进展,每天约15万吨污水直排。潮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自2002年建成投运以来一直未配套建成污水主管网,长期利用三利溪收纳、输送污水,导致三利溪又黑又臭,群众意见很大。为了治理三利溪黑臭问题,该市不从建管截污上想办法,而采取从韩江调水稀释,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另外,潮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潮安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饶平县大湖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严重滞后,潮安区大肚坑垃圾临时堆放点每天堆放垃圾量达800吨,无防渗措施,渗滤液直排。

云浮市新兴江流域新兴县内1.7万余家养殖场及散养户绝大部分仅配套简易治污设施,大量养殖废水直排;新兴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每天约2万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导致新兴江陈舍断面水质从2013年Ⅱ类快速恶化为2016年Ⅴ类。

另外,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规划边界与实际管控边界不一致,历史形成的4800多公顷养殖场没有清退,以及局部侵占或破坏红树林等问题。惠州惠东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开发旅游项目,大面积挖山毁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韶关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源和平黄石坳省级自然保护区、揭阳桑浦山-双坑省级自然保护区等也存在违规旅游开发和采矿行为。

督察要求,广东省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系统、科学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狠抓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切实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水平。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广东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广东省委、省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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