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环保警察,一些人或许还很陌生,可对于那些因此吃过苦头的污染者,那可是闻风丧胆。要知道,警察可是国家暴力机关,环保警察的出现,让很多环保执法人员以往没法做或者做不到的事情,一下子都成了家常便饭。
比如,以前很多污染者见环保部门检查,直接关门放狗,甚至关押殴打环保执法人员,让环保部门无可奈何。可自从有了环保警察,这破门而入都算不上什么拉,是不是可以来个强制拘留,震慑污染效果杠杠的。
环保警察设立呈雨后春笋之势
最近几年,环保警察在全国就像雨后春笋,不断在各地冒了出来。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局行政执法处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真正在省一级层面成立“环保警察”的有浙江、辽宁、河北、山东、贵州五个省,但地级市层面成立的就多得多了。
以广东为例,前不久,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就刚刚表态,广东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环保警察。
其实,“环保警察”是一个俗称,在各地也有不同的叫法。在河北是“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在辽宁是“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在贵州是“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在山东是“食药环侦查总队”,在浙江的很多城市则是“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不过,从设立的依据来看,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是催生出环保警察队伍的制度基础。
我司汇海环保梳理发现,自从2013年以来,从国家到地方,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在逐步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的同时,也为“环保警察”的诞生,提供了必须的法律基础。
2013年6月,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降低了环境污染犯罪的入罪门槛。
2014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史上最严环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案》,为“环保警察”的设立奠定了法律基础。
2014年年底,广东省环保厅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也明确了环保与公安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意见》明确,对于重大环境污染等紧急情况、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责任人身份不易确定、有逃匿或者销毁证据可能的,公安机关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证据灭失,而对于单位涉嫌实施环境污染犯罪的,应当依法控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固定相关证据。
而在同一年,佛山市就在广东省范围内首设环保精彩,一时引发行业内外热议。据广东省环保厅透露,自从2014年佛山在省内率先成立环保警察以来,环保警察已经成为广东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力量。至今,省内已经有近半的地市相继建立了环保警察队伍,而深圳也在年初宣布,将在2017年推动成立环保警察。
污染入刑案一年增长了22.76%
很多人好奇,环保警察成立后,是按照怎样的机制运行的呢?其实,我司汇海环保发现,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以最早设立的佛山为例,在成立环保警察之后,佛山将环境污染犯罪纳入社区警务工作内容,群众举报或在社区警务巡防工作中发现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将立即查处。
目前广东各地的环保警察执法模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安部门派员入驻环保局,两部门联合执法模式;一种是,环保警察作为公安部门的单独警种,独立办案。
环保警察的设立,意味着对于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可以提前介入,通过丰富的侦查手段,主动、及时发现线索并办理。有公安民进认为,从工作方法上的转变来说,从过去的“等案子”变成了现在的“找案子”。
设立环保警察后,其威力也正在显现。比如,汕头市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已经侦办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2宗,行政案件39宗,抓获违法嫌疑人147人。
而在2016年,全省环保部门共检查排污企业39万家次,立案18389宗,结案13218宗,限期整改企业9799家,关闭或停产企业3194家,罚没金额6.52亿元,其中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84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83宗,后者比2015年的312宗增加了22.76%。
当然,有了环保警察在场,以往污染者殴打关押环保执法人员等恶意抗法的情况也不复存在。
通过相关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到,自从有了环保警察以来,对于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和查处有了极大的提高。设立环保警察,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说起环保警察,一些人或许还很陌生,可对于那些因此吃过苦头的污染者,那可是闻风丧胆。要知道,警察可是国家暴力机关,环保警察的出现,让很多环保执法人员以往没法做或者做不到的事情,一下子都成了家常便饭。
比如,以前很多污染者见环保部门检查,直接关门放狗,甚至关押殴打环保执法人员,让环保部门无可奈何。可自从有了环保警察,这破门而入都算不上什么拉,是不是可以来个强制拘留,震慑污染效果杠杠的。
环保警察设立呈雨后春笋之势
最近几年,环保警察在全国就像雨后春笋,不断在各地冒了出来。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局行政执法处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真正在省一级层面成立“环保警察”的有浙江、辽宁、河北、山东、贵州五个省,但地级市层面成立的就多得多了。
以广东为例,前不久,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就刚刚表态,广东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环保警察。
其实,“环保警察”是一个俗称,在各地也有不同的叫法。在河北是“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在辽宁是“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在贵州是“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在山东是“食药环侦查总队”,在浙江的很多城市则是“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不过,从设立的依据来看,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是催生出环保警察队伍的制度基础。
我司汇海环保梳理发现,自从2013年以来,从国家到地方,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在逐步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的同时,也为“环保警察”的诞生,提供了必须的法律基础。
2013年6月,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降低了环境污染犯罪的入罪门槛。
2014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史上最严环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案》,为“环保警察”的设立奠定了法律基础。
2014年年底,广东省环保厅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也明确了环保与公安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意见》明确,对于重大环境污染等紧急情况、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责任人身份不易确定、有逃匿或者销毁证据可能的,公安机关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证据灭失,而对于单位涉嫌实施环境污染犯罪的,应当依法控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固定相关证据。
而在同一年,佛山市就在广东省范围内首设环保精彩,一时引发行业内外热议。据广东省环保厅透露,自从2014年佛山在省内率先成立环保警察以来,环保警察已经成为广东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力量。至今,省内已经有近半的地市相继建立了环保警察队伍,而深圳也在年初宣布,将在2017年推动成立环保警察。
污染入刑案一年增长了22.76%
很多人好奇,环保警察成立后,是按照怎样的机制运行的呢?其实,我司汇海环保发现,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以最早设立的佛山为例,在成立环保警察之后,佛山将环境污染犯罪纳入社区警务工作内容,群众举报或在社区警务巡防工作中发现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将立即查处。
目前广东各地的环保警察执法模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安部门派员入驻环保局,两部门联合执法模式;一种是,环保警察作为公安部门的单独警种,独立办案。
环保警察的设立,意味着对于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可以提前介入,通过丰富的侦查手段,主动、及时发现线索并办理。有公安民进认为,从工作方法上的转变来说,从过去的“等案子”变成了现在的“找案子”。
设立环保警察后,其威力也正在显现。比如,汕头市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已经侦办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2宗,行政案件39宗,抓获违法嫌疑人147人。
而在2016年,全省环保部门共检查排污企业39万家次,立案18389宗,结案13218宗,限期整改企业9799家,关闭或停产企业3194家,罚没金额6.52亿元,其中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84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83宗,后者比2015年的312宗增加了22.76%。
当然,有了环保警察在场,以往污染者殴打关押环保执法人员等恶意抗法的情况也不复存在。
通过相关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到,自从有了环保警察以来,对于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和查处有了极大的提高。设立环保警察,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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