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副局长陈伟城(记者 郑家雄 摄)
水环境治理工作事关“两个率先”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事关我市能否在制胜“全面小康”目标的同时,走出一条经济结构更优、发展动力更足、体制机制更活、城市环境更美、人民生活更好的发展新路。
“水污染治理项目占用农田优先100%核减,用地规模100%满足,用地指标100%保障!”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副局长陈伟城在接受记者采访谈起治水举措时,用了3个100%来概括该局如何立足用地服务保障,主动作为,为水环境治理构建坚实的土地资源基础。
谈用地
3个100%支持水污染水处理工程项目
据介绍,我市部分水污染水处理工程项目选址占用基本农田,导致无法办理用地预审、用地报批,难以开展水污染治理工程。
为了有效推动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的上马,市国土局积极对接环保、水务部门,核实我市近几年计划实施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用地红线,结合国家统一部署(一般在规划实施5年左右)开展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数据显示,该局优先核减了水污染治理项目占用的8440亩基本农田,为项目上马破除了基本农田的限制。
除了优先核减水污染治理项目占用的基本农田,该局还为暂未落实红线水污染水处理工程留足用地规模。目前我市部分水污染水治理工程项目暂未确定选址红线的,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暂无法为该部分项目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了确保项目能尽快上马,预留了部分用地规模,待项目确定后优先保障规划调整。
此外,该局还优先保障用地指标,保障项目动工建设需求。该局每年年底发函到水务、环保等部门,调查水利、水污染水处理工程用地需求情况,将有关用地需求纳入用地指标预配置台账,报请市政府优先解决用地指标,为项目动工建设办理用地报批落实保障。仅是2016年,该局就预留了300亩用地指标,用于支持污水处理等与环境治理有关公共设施项目。
该局对于水污染治理项目占用农田优先100%核减,用地规模100%满足,用地指标100%保障。
谈服务
对水污染水治理工程用地分类处理
“用地预审是水污染水治理工程的前置条件。”为了加快推进水污染水治理工程立项,该局对水污染水治理工程用地分类处理,对于河流清淤、截污管网、埋地泵站等一律出具“不涉及新增用地”意见代替用地预审;对于不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纳入省市发改、水利专项规划的重大水利整治项目(如石马河整治)可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用地预审。
在用地报批前,该局组织开展用地预审,把基本情况、权属、土地构成等资料通过预审查漏补缺,避免因资料不齐、调查不清、数据统计的问题导致退件,力争实现一次性通过报批,提高用地报批的通过率。
据介绍,市国土局还安排专职人员到东莞市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程现场指挥部,跟进水污染水处理项目用地情况办理。建立水污染治理项目用地台账,确保项目用地各阶段有专人跟进、专人催办,对项目用地问题实行集中研究解决,定期对项目供地进度进行督导,促进项目尽早落地建设、早日投产运营。
另外,市国土局还简化供地手续。对政府投资的水污染治理项目,在镇街(园区)政府提供《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审批表》、用地红线图、征地手续完成证明文件、立项和规划文件等材料后,可直接办理行政划拨用地手续。
除此之外,该局将水库、池塘等水资源区域列为重点执法监管范围,遏制打击破坏水资源环境的违法用地行为。同时,该局还提请市政府出台《东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实施方案》,推动我市建立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制度和信用惩戒制度,通过创新执法机制强化土地执法力度,确保更加及时、有效将破坏水资源环境的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到位。
谈审批
报批资料齐全7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记者获悉,市国土局还积极推进“互联网+用地审批”,先后开发了建设用地报批系统和土地供应管理系统,实现了用地审批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审批质量和效率。
不仅如此,该局还在审批流程、审批方式等环节实现创新。例如,在征地报批环节,实行用地审核、使用林地证明以及社保意见书同步办理,变前置事项为并联事项,有效缩短了报批时间。又如,在审批方式方面,该局支持政府投资建设的污水处理厂等工程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应至镇街政府名下,主动减少征地协调事项,避免因征地拆迁问题延误项目进度。
“对于用地报批材料齐全的水污染水处理工程项目,力争7个工作日里完成审批,保障其用地。”陈伟城说。截污管网敷设在地下,一般不涉及新增用地,对因截污管网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市国土局积极协助项目单位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受理临时用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确保项目尽快具备动工条件。
“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因为国土审批的问题,阻碍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陈伟城表示,今后该局继续立足用地服务保障,主动作为,为水环境治理构建坚实的土地资源基础,保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得到有力落实。
市国土局副局长陈伟城(记者 郑家雄 摄)
水环境治理工作事关“两个率先”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事关我市能否在制胜“全面小康”目标的同时,走出一条经济结构更优、发展动力更足、体制机制更活、城市环境更美、人民生活更好的发展新路。
“水污染治理项目占用农田优先100%核减,用地规模100%满足,用地指标100%保障!”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副局长陈伟城在接受记者采访谈起治水举措时,用了3个100%来概括该局如何立足用地服务保障,主动作为,为水环境治理构建坚实的土地资源基础。
谈用地
3个100%支持水污染水处理工程项目
据介绍,我市部分水污染水处理工程项目选址占用基本农田,导致无法办理用地预审、用地报批,难以开展水污染治理工程。
为了有效推动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的上马,市国土局积极对接环保、水务部门,核实我市近几年计划实施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用地红线,结合国家统一部署(一般在规划实施5年左右)开展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数据显示,该局优先核减了水污染治理项目占用的8440亩基本农田,为项目上马破除了基本农田的限制。
除了优先核减水污染治理项目占用的基本农田,该局还为暂未落实红线水污染水处理工程留足用地规模。目前我市部分水污染水治理工程项目暂未确定选址红线的,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暂无法为该部分项目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了确保项目能尽快上马,预留了部分用地规模,待项目确定后优先保障规划调整。
此外,该局还优先保障用地指标,保障项目动工建设需求。该局每年年底发函到水务、环保等部门,调查水利、水污染水处理工程用地需求情况,将有关用地需求纳入用地指标预配置台账,报请市政府优先解决用地指标,为项目动工建设办理用地报批落实保障。仅是2016年,该局就预留了300亩用地指标,用于支持污水处理等与环境治理有关公共设施项目。
该局对于水污染治理项目占用农田优先100%核减,用地规模100%满足,用地指标100%保障。
谈服务
对水污染水治理工程用地分类处理
“用地预审是水污染水治理工程的前置条件。”为了加快推进水污染水治理工程立项,该局对水污染水治理工程用地分类处理,对于河流清淤、截污管网、埋地泵站等一律出具“不涉及新增用地”意见代替用地预审;对于不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纳入省市发改、水利专项规划的重大水利整治项目(如石马河整治)可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用地预审。
在用地报批前,该局组织开展用地预审,把基本情况、权属、土地构成等资料通过预审查漏补缺,避免因资料不齐、调查不清、数据统计的问题导致退件,力争实现一次性通过报批,提高用地报批的通过率。
据介绍,市国土局还安排专职人员到东莞市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程现场指挥部,跟进水污染水处理项目用地情况办理。建立水污染治理项目用地台账,确保项目用地各阶段有专人跟进、专人催办,对项目用地问题实行集中研究解决,定期对项目供地进度进行督导,促进项目尽早落地建设、早日投产运营。
另外,市国土局还简化供地手续。对政府投资的水污染治理项目,在镇街(园区)政府提供《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审批表》、用地红线图、征地手续完成证明文件、立项和规划文件等材料后,可直接办理行政划拨用地手续。
除此之外,该局将水库、池塘等水资源区域列为重点执法监管范围,遏制打击破坏水资源环境的违法用地行为。同时,该局还提请市政府出台《东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实施方案》,推动我市建立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制度和信用惩戒制度,通过创新执法机制强化土地执法力度,确保更加及时、有效将破坏水资源环境的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到位。
谈审批
报批资料齐全7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记者获悉,市国土局还积极推进“互联网+用地审批”,先后开发了建设用地报批系统和土地供应管理系统,实现了用地审批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审批质量和效率。
不仅如此,该局还在审批流程、审批方式等环节实现创新。例如,在征地报批环节,实行用地审核、使用林地证明以及社保意见书同步办理,变前置事项为并联事项,有效缩短了报批时间。又如,在审批方式方面,该局支持政府投资建设的污水处理厂等工程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应至镇街政府名下,主动减少征地协调事项,避免因征地拆迁问题延误项目进度。
“对于用地报批材料齐全的水污染水处理工程项目,力争7个工作日里完成审批,保障其用地。”陈伟城说。截污管网敷设在地下,一般不涉及新增用地,对因截污管网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市国土局积极协助项目单位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受理临时用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确保项目尽快具备动工条件。
“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因为国土审批的问题,阻碍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陈伟城表示,今后该局继续立足用地服务保障,主动作为,为水环境治理构建坚实的土地资源基础,保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得到有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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