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政策法规

部省两级环评卡住建设项目1800多个

“十二五”期间,通过环评,环保部及省级环保部门共卡住1800多个建设项目,其中,未过环保部这一关的建设项目有151个。

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今日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上透露,无论是项目环评还是战略规划环评在“十二五”期间都取得新进展,但是,环评公众参与部分仍流于形式。

港口规划环评避让保护区34处

据黄润秋介绍,2013年年底以来,环保部分两次共下放了57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同时将环境影响较小的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9项国家核准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环保部门。

黄润秋特别介绍了战略规划环评取得的新进展。黄润秋说,除了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地区战略环评已经完成外,还启动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战略环评;完成了长江干线航道、全国公路网等一批重大规划环评,各省级环保部门完成2000多项。

据他介绍,通过水电规划环评,多保留1170多公里天然河段,天然河段保留率从37.4%提高到71.3%;通过沿海港口规划环评,避让自然保护区34处,取消规划岸线173公里,减少围填海面积224平方公里;通过轨道交通规划环评,对北京、上海、成都、西安等数十个城市的86段线路选线、69段线路敷设方式和49处停车场、车辆段选址提出优化调整建议。

黄润秋透露,“十二五”以来,环保部对质量低下、存在出借资质和人员“挂靠”等问题的301家机构和239名环评技术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诚信记录。

就环评“红项中介”脱钩,黄润秋说,2015年底,环保部属8家环评机构率先完成脱钩;截至目前,地方环保系统的350家环评机构中,已有337家完成脱钩,对其余13家机构,将在这个月底注销资质,并向社会公开,届时脱钩任务将全部按期完成。

开工前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黄润秋说,环评是新建项目环境准入的关口,直接关系着公众对各类开发建设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在他看来,目前公众参与仍存在定位不清、主体不明、方式不实等问题,部分公众参与流于形式。黄润秋指出,有的把环境问题和公众其他利益诉求混杂在一起,有的参与人群代表性不够。在方式上,有的介入时间晚,且仅是简单填表,无法全面反映公众意见。

他提出,要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的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机制,要“让群众像扫二维码一样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清清楚楚、一览无余。”为此,要下大力改进公众参与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环境权益的规划、项目,要畅通渠道,广泛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特别是对于存在环境风险的化工、石化等项目,要严格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黄润秋说,对一些环境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规划和项目,要关注舆情动态,积极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就深化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黄润秋提出,要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公开相关规划和项目选址的信息。同时,要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完整准确地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建立公众意见收集、采纳和反馈机制。对建设单位未依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或者对未采纳的内容不予解释说明的,要责令其改正。

他要求,稳步推进《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修订,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年底前完成未批先建项目清理

黄润秋提出,要强化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刚性约束。“各省级环保部门要确保今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历史遗留的‘未批先建’环评违法项目清理。”从明年1月1日起,对未完成清理任务的“未批先建”项目,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新出现的“未批先建”项目,要抓典型,严格按照环评法的要求进行处理。

据他透露,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发布,《条例》对不予审批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强化“三同时”制度做了细化规定。

黄润秋要求,各地要对“久拖不验”的项目抓紧分类处理。对违规长期不开展竣工环保验收、且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拒不执行的要实行“按日计罚”。对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治理无望的项目,要依法责令关停。


分享到: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政策法规

首页 新闻动态 政策法规

部省两级环评卡住建设项目1800多个

“十二五”期间,通过环评,环保部及省级环保部门共卡住1800多个建设项目,其中,未过环保部这一关的建设项目有151个。

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今日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上透露,无论是项目环评还是战略规划环评在“十二五”期间都取得新进展,但是,环评公众参与部分仍流于形式。

港口规划环评避让保护区34处

据黄润秋介绍,2013年年底以来,环保部分两次共下放了57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同时将环境影响较小的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9项国家核准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环保部门。

黄润秋特别介绍了战略规划环评取得的新进展。黄润秋说,除了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地区战略环评已经完成外,还启动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战略环评;完成了长江干线航道、全国公路网等一批重大规划环评,各省级环保部门完成2000多项。

据他介绍,通过水电规划环评,多保留1170多公里天然河段,天然河段保留率从37.4%提高到71.3%;通过沿海港口规划环评,避让自然保护区34处,取消规划岸线173公里,减少围填海面积224平方公里;通过轨道交通规划环评,对北京、上海、成都、西安等数十个城市的86段线路选线、69段线路敷设方式和49处停车场、车辆段选址提出优化调整建议。

黄润秋透露,“十二五”以来,环保部对质量低下、存在出借资质和人员“挂靠”等问题的301家机构和239名环评技术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诚信记录。

就环评“红项中介”脱钩,黄润秋说,2015年底,环保部属8家环评机构率先完成脱钩;截至目前,地方环保系统的350家环评机构中,已有337家完成脱钩,对其余13家机构,将在这个月底注销资质,并向社会公开,届时脱钩任务将全部按期完成。

开工前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黄润秋说,环评是新建项目环境准入的关口,直接关系着公众对各类开发建设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在他看来,目前公众参与仍存在定位不清、主体不明、方式不实等问题,部分公众参与流于形式。黄润秋指出,有的把环境问题和公众其他利益诉求混杂在一起,有的参与人群代表性不够。在方式上,有的介入时间晚,且仅是简单填表,无法全面反映公众意见。

他提出,要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的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机制,要“让群众像扫二维码一样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清清楚楚、一览无余。”为此,要下大力改进公众参与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环境权益的规划、项目,要畅通渠道,广泛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特别是对于存在环境风险的化工、石化等项目,要严格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黄润秋说,对一些环境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规划和项目,要关注舆情动态,积极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就深化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黄润秋提出,要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公开相关规划和项目选址的信息。同时,要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完整准确地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建立公众意见收集、采纳和反馈机制。对建设单位未依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或者对未采纳的内容不予解释说明的,要责令其改正。

他要求,稳步推进《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修订,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年底前完成未批先建项目清理

黄润秋提出,要强化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刚性约束。“各省级环保部门要确保今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历史遗留的‘未批先建’环评违法项目清理。”从明年1月1日起,对未完成清理任务的“未批先建”项目,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新出现的“未批先建”项目,要抓典型,严格按照环评法的要求进行处理。

据他透露,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发布,《条例》对不予审批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强化“三同时”制度做了细化规定。

黄润秋要求,各地要对“久拖不验”的项目抓紧分类处理。对违规长期不开展竣工环保验收、且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拒不执行的要实行“按日计罚”。对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治理无望的项目,要依法责令关停。


推荐新闻

关于汇海
公司简介
公司理念
人才管理
技术革新
服务原则
企业荣誉
售后服务
英才招聘
新闻动态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工程技术
公司动态
产品展示
废水处理设备
废气处理设备
环保办证验收
环保耗材
水处理工程
废气处理工程
在线监控设备
工程案例
水处理工程
废气处理工程
环保办证验收
在线监控案例
排污许可证

联系我们

广东汇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业务专线:13925860880
全国服务热线:13925860880
客户专线:
固话:0769-85250900
传真:0769-85251066 

 

在线聊天
回到顶部 电话咨询 在线地图 返回首页